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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失聯許久的前男友來電(為方便敘述暫且稱為T先生),接著斷斷續續聯絡了幾次,某次電話中聊到電影,T先生坦承之前推荐他看的幾部片子他其實沒興趣看。喔好吧,我心想,本來就沒期望你會看,看了也不確定你看得懂,你大可不必因為跟我談戀愛,就非得喜歡我推薦的電影,而且,我真的不認為每個人都喜歡阿莫多瓦的作品。

 

那回電話中談到的片子叫「捆著你,困著我Tie Me Up! Tie Me Down!」。

 

很意外這部片子的評價並不高,不特別受歡迎,以阿莫多瓦的標準而言,題材也不特別驚世駭俗,但是我對這部片子情有獨鍾。男主角是年輕時的安東尼奧班德拉斯,他有種狂熱而危險的魅力,我非常喜歡他,他的角色是個從精神病院逃出來的男生(角色真的好適合他啊),綁架他最喜歡的色情片女演員,計畫跟她共組家庭。而最後,女主角也如我一樣愛上安東尼奧班德拉斯。悖離常理與現實的結局,但是好浪漫。

 

電影和人一樣,懂得了才會愛上他,很遺憾T先生不喜歡它,而我和T先生也分手了,T先生說,他很遺憾錯過我。經過了這麼多年(正確的數字是十年),我不難過也不遺憾了,T先生是否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?也不在乎了,甚至失戀的傷痛,重拾信心重建魅力有多辛苦,通通不記得了。分手五年後,我終於結婚了。終於兩個字,幾乎總是跟在倍極辛苦之後,浪費時間談了四年和稀泥般的戀愛,從爛泥巴中爬出來,重新清白做人,然後遇上另一個男生,最後結婚了,這不是"終於"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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